本媒体曾在8月24日题为「[独家]“虽然接受调查但没有受到处分”的金炳址,原来是‘自我举报’被驳回……伦理中心称“连调查或处分都没有讨论过”」的文章中报道称,江原FC代表理事金炳址在未经过体育伦理中心调查的情况下就收到了驳回决定。但经核实,体育伦理中心是在审查提交材料并对金炳址代表理事进行当面调查后,才驳回了该举报,现予以更正。此报道依据新闻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