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山HD老将后卫金英权(36岁)在一起针对其效力日本J联赛大阪樱花时期综合所得税追缴的诉讼中,最终败诉。

18日,最高法院三部表示,已在金英权针对蔚山税务署长提起的综合所得税征收处分撤销诉讼上诉审中,维持原审认定原告败诉的判决。由此,金英权需承担2023年6月追缴的包括滞纳金在内共8亿3083万韩元税款。

这起诉讼的争点,是能否将分别在不同国家发生的外国纳税额抵免额不按国家区分、合并后跨期抵扣。金英权把自己效力中国广州恒大时(2012年至2018年)未能抵扣的6亿502万韩元税款,擅自合并到2019年至2021年效力大阪樱花期间的国内综合所得税申报中申请抵扣。

所得税法第57条规定,为防止双重征税,可在一定限额内抵扣在国外缴纳的税款,但该法施行令第117条第7款明确要求,如果境外事业场所超过两个,就必须按国家分别计算限额。

税务当局和法院均认定,金英权方面的做法明显违反施行令。中国属于税率约43.9%的高税率国家,日本税率则约为20.4%,相对较低。审判庭指出,金英权试图把中国这一高税率国家产生的跨期抵扣额,混入其在低税率国家日本期间的国内所得税计算中使用,这与修订税法、阻止利用低税率国家进行避税的立法宗旨完全相悖。

此外,金英权方面主张他在2019年至2021年与家人一起居住在日本,因此不属于韩国国内居住者,但这一说法也未被采纳。法院综合考虑其持有首尔公寓、与家人共同居住、从日本获得的大部分收入汇回国内,以及还在国内从事租赁和足球教育相关收入等情况,最终认定他属于国内居住者。

此次大法院判决认为,向多国获取收入的体育明星等高收入居住者,若利用各国税率差异滥用外国纳税额抵免制度,此类行为将受到严格遏制,因此这一判决将成为税务实务中的重要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