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踢球者报道,德国联邦反垄断局最终认定五十加一规则合法,但要求若干例外情况整改。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在最终评估中认为,德国足球的50+1规则是允许存在的。不过,该机构认为,勒沃库森和沃尔夫斯堡的资助例外,以及莱比锡和汉诺威的特殊情况仍需完善。
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已宣布德国足球的50+1规则合法。该机构在当地时间周三上午通过新闻稿公布了这一结论,此前相关审查程序自2018年起持续进行。不过,反垄断局也明确表示:“前提是该规则必须一贯适用,并且不得存在差别对待,除非这种差别有客观理由。因此,在程序结束后,反垄断局认为有必要向德国足球职业联盟提供建议,以便尽可能以符合法律安全性的方式适用该规则。”
现在,德甲和德乙的36家俱乐部需要完成各自的任务。尤其是此前拥有例外身份的勒沃库森和沃尔夫斯堡,前者的职业足球公司多数股权掌握在拜耳集团手中,后者则完全由大众集团持有。此外,RB莱比锡和汉诺威96这两个特殊案例也需要找到折中方案。
50+1规则的基本目的,是确保在德国足球中,俱乐部一方以及最终的会员能够对职业足球俱乐部的事务拥有多数决定权,即便俱乐部已将职业比赛运营拆分为外部法律形式,例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莱比锡的情况较为特殊,因为这家萨克森俱乐部的注册协会只有少数经过挑选的会员,而这些会员都与出资方红牛集团有关联。
对RB莱比锡的明确提示
新闻稿写道:“在考虑欧洲法院关于体育反垄断法的判例后,反垄断局最终对50+1规则本身没有根本性疑虑。该规则确实限制了职业足球投资领域的经济竞争,但俱乐部属性和会员参与的目标,足以证明其可以作为反垄断禁令的例外。”
这意味着,这项本质上限制竞争的规则与欧盟法律相容,但也必须以相应严格的方式适用。德国联邦反垄断局局长安德烈亚斯-蒙特强调:“50+1规则仍可凭借维护俱乐部属性和会员参与的目标获得正当性。但前提是,该规则必须一贯适用,并且不得存在没有客观理由的差别对待。我们的评估指出了德国足球职业联盟未来若想尽可能在法律上稳妥适用该规则时应当考虑的方面。首先,德国足球职业联盟应确保德甲和德乙所有俱乐部都同样向会员资格开放准入,从而保证球迷的共同决策权。”

反垄断局局长的这番表态,很可能被理解为对RB莱比锡的明确提醒,即俱乐部应向更多会员开放。因此,文件后文也写道:“调查显示,德国足球职业联盟在其许可发放实践中,并未充分注意到德甲和德乙所有俱乐部都应持续为球迷提供成为有投票权的普通新会员的机会。”
关于金德投票的疑问,以及一则具有爆炸性的表态
蒙特进一步表示:“其次,德国足球职业联盟应确保在自身投票中也一贯遵守50+1规则所体现的价值判断。”这句话指向汉诺威96投资人马丁-金德在联赛合作伙伴进程中的一次疑似投票。当时围绕引入私募股权投资方进行数十亿欧元级别投资展开讨论,但该进程最终被搁置,金德据称违背了母俱乐部的指令。反垄断局批评称,联赛组织没有一贯监督金德是否服从注册协会的指示权。当时的委员会会议采取了秘密投票。
作为另一项关键问题,反垄断局负责人蒙特指出:“第三,对于现有资助俱乐部既得权保护的拟议新规,我们认为仍有完善必要。”这一要求颇具冲击力,因为从根本上看,这意味着勒沃库森和沃尔夫斯堡都必须改变现状。两家俱乐部此前曾考虑,如果资助例外被撤销,将采取法律诉讼。
反垄断局具体表示:“取消资助例外将消除常规俱乐部与享有资助例外俱乐部之间此前存在的不平等对待。不过,根据欧洲法院判例,目前为勒沃库森和沃尔夫斯堡提出的既得权保护规定并不充分。德国联邦反垄断局认为,欧洲法院判例要求,从长期来看,所有俱乐部都应适用可比较的竞争框架条件。为此,至少从未来角度看,必须确保向新会员开放的母俱乐部,能够像其他俱乐部一样,对职业部门拥有可比较的影响力。”至于更深层次的章程技术调整能否作为解决方案,接下来将由律师们研究。反垄断局并未为此设定期限。

总体而言,反垄断局认为,50+1规则有助于实现“让广大社会群体在德国职业足球中获得共同决策参与机会”的公共利益目标,因此不会对50+1规则采取行动。此外,这一结论也支持了反对外部资金注入的批评者。反垄断局表示:“如果禁止该规则,将导致目前俱乐部中现有的参与机会被取消,德甲和德乙俱乐部将完全向投资者开放。德国联邦反垄断局认为,这不符合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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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沃库森
沃尔夫斯堡
汉诺威96
RB莱比锡
营业执照
全部评论(4)
今天 19:04
为啥德国国家队不行了的时候,没人去说德国联赛不行了,而意大利国家队不行的时候,咋那么多声音去说意甲不行导致的?
今天 19:19
今天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