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五期(20260728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期共评议8个判例,来自近期的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中相关俱乐部的申诉。评议组认定其中5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本期评议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中超联赛第20轮,云南玉昆VS深圳新鹏城。比赛第37分钟,云南玉昆队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VAR介入,裁判员在场回看后,维持进球有效的决定。

深圳新鹏城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9号队员处在越位位置且干扰到了本方守门员,应判对方越位犯规在先,进球无效。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云南玉昆队射门时,其9号队员处于越位位置,并有向球运行方向的跑动和躲避动作,影响了深圳新鹏城守门员的判断和扑救,构成干扰对方的越位犯规。应判云南玉昆9号越位犯规,进球无效。裁判员经在场回看后维持进球有效的决定错误。VAR介入正确。

(视频:判例1)